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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貸業(yè)務既簽訂借款合同,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(jù),計算印花稅時應對什么計稅貼花?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6-06 10:23:19 點擊數(shù):158
一項信貸業(yè)務既簽訂借款合同,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(jù),計算印花稅時應對什么計稅貼花?
答:凡一項信貸業(yè)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(jù)的,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載借款金額計稅貼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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